夜市抵用券是消費券翻版? 經濟部駁:完全錯誤

夜市抵用券是消費券翻版? 經濟部駁:完全錯誤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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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經濟部配合交通部擴大秋冬國民旅遊方案,加碼推出夜市券刺激區域夜市消費,更帶動庶民經濟。上月16日推出後,上月20日就啟動回收撥款,截至上月30日短短10天,已主動前往夜市收回6萬多張夜市券,並撥款給管委會,顯示民眾響應程度高,而夜市攤商及旅宿業者也透過媒體表達業績生意提高兩成到四成,顯示發放夜市券的方向正確。不過有媒體指稱夜市券是所謂馬規蔡隨的「消費券2.0」,對此經濟部表示,「這個說法完全錯誤」。

經濟部強調,夜市券不是消費券翻版特定媒體指稱,夜市券是所謂馬規蔡隨的「消費券2.0」,這個說法完全錯誤。消費券是人人有獎、不用額外付出就可以得到。夜市券必須參與國旅方案,先花錢旅遊住宿才能得到,而且還要帶著夜市券繼續到夜市消費使用。兩者對刺激消費、帶動觀光經濟的效果完全不同。夜市券可以促進國民旅遊,並進一步將國旅人潮帶往夜市,促進庶民經濟。

經濟部指出,夜市券的分區使用限制是為了促進在地消費夜市券的設計上有分區使用的限制,是因為政策目標上,就是要推動在地住宿在地消費,引導國內旅遊人潮帶動觀光消費。使用分區限制,可以避免旅客拿著夜市券返回居住地,替代原先的三餐消費使用。經濟部也開始在夜市券上加蓋區域章戳,讓攤商容易辨識。

經濟部表示,夜市券沒有採用電子支付是與攤商溝通的結果,夜市券政策未使用電子支付,主要是考量夜市電子支付仍不普及。絕大多數攤商目前都沒有相關設備、配合意願也不高。同時,長久以來夜市的消費習慣仍習慣現金交易,因此在溝通過後,才沒有在此時採用電子支付。至於特定媒體以不具名的「經濟部官員」說法來批評,不公允也不正確。

經濟部說,行政程序已高度簡化政策上路前,經濟部已在北中南分區舉辦數場說明會,上路後也針對旅宿業者、攤商、消費者三方,分別提供資訊及提醒注意事項,後續會繼續加強宣導。經濟部中辦並依部長指示,在回收夜市券的工作上,改為主動到夜市管委會收券,也加快核銷撥款的速度,目前已完成全國夜市第一波回收撥款工作。

最後經濟部強調,促進消費、帶動經濟的效益已顯現200元夜市券引起社會高度討論,上路不久、短短10天經濟部已回收將近6萬多張夜市券、並撥款給管委會。像是高雄、花蓮的攤商都透過媒體表示生意較好,六合夜市更預估可以創造2000萬營業額、生意漲四成。特定媒體所稱的「全民無感」,顯然不是事實。夜市抵用券可協助提升夜市知名度,並帶動觀光消費,經濟部再次對交通部觀光局及旅宿業者、夜市攤商提供的協助表達感謝,緊接而來的雙十連假,業者更預期可帶來觀光人潮,拉高消費效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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