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占行政院 魏揚二審改判有罪

劉奕君 報導  / 台北市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當時擔任「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的魏揚等人涉嫌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嫌,但一審均判無罪,但經過了六年,高院上午宣判,改判魏揚等一審無罪的6人有罪,依煽惑他人犯罪,判魏揚4個月,有罪人數從11人變成17人。

2014年3月的太陽花學運,當時以「反對黑箱服貿(協定)」為主軸的太陽花學運,學生與群眾衝進立法院,佔領議場持續到同年4月10日,退出立法院前後總共23天,包括魏揚等人用擴音器號召數百名群眾夜襲行政院,還跟警方發生激烈衝突,而「323攻佔行政院事件」總共有132人被起訴,經過政黨輪替後一審魏揚等總共7人,原本獲判無罪但卻在六年後,高院二審宣判改判魏揚等其他6人,改判有罪依煽惑他人犯罪判魏揚4個月。

雖然魏揚等人堅持無罪,強調「沒有人犯罪何來煽惑他人犯罪」,宣稱破壞拒馬是為了後送傷患,防止群眾摔落意外,立委(無)林昶佐說:「這個只是在現場呼口號,這一種行為變成是煽惑他人犯罪,這個是真的我想,對一般民眾來講都很難理解啦。」而立委林昶佐表示,魏揚等人只是在現場呼口號,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卻逆轉實在很難理解,表示未來一定要繼續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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