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拖到過期了?! 國稅局:被查到前補繳免罰

報稅拖到過期了?! 國稅局:被查到前補繳免罰 | 華視新聞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昨天是6月30日,也就是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納的最後一天期限,要是昨天還沒繳稅,今天起要小心受罰了!國稅局提醒,若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請儘速補報繳,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依法免予處罰。

忘報稅?被查到前快補報免罰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未於法定期間內申報綜合所得稅,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補繳稅款應自109年7月1日至補繳日止,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之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逾期申報案件,僅能適用人工申報,須填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並自行填具「綜合所得稅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向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稅款及加計之利息,並將申報書及相關附件連同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證明聯,親送或寄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

國稅局表示呼籲,有上述情形的納稅義務人儘快辦理補申報,以免後續遭稽徵機關查獲,除了補稅外,還須繳納罰鍰。民眾如有稅務疑義,可直接向就近之國稅局洽詢,或於上班期間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欠稅大戶就是不繳!民眾這裡可查

不過,每年還是會有重大欠稅案件 ,國稅局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於每年7月1日就個人累計欠稅逾新台幣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000萬元的確定案件辦理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欠稅人姓名或名稱(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者,一併公告其負責人姓名及地址)、稅目別、欠稅年度、欠稅或罰鍰金額(含滯納金、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欠稅人地址等,相關公告內容自109年7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刊登於該部全球資訊網及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6個月。

財政部說明,7月1日上午8時該部及各稅捐稽徵機關依規定公告重大欠稅案件,該部賦稅署彙整統計,公告件數956件,金額約982.25億餘元,與108年公告資料相較,件數及金額分別增加18件、16.72億餘元,詳細公告重大欠稅案件內容可於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查得,保障民眾「知」的權利,落實政府資訊公開。

財政部呼籲,欠繳稅捐的納稅義務人,儘速向欠稅案件管轄稅捐稽徵機關洽詢繳稅事宜,如發生財務困難,可向行政執行機關申請核准分期繳納稅款,如期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即不公告其欠稅資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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