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健康管理無法上健身房 北市:可請假免繳費

自主健康管理無法上健身房 北市:可請假免繳費 | 華視新聞
台北市政府提醒,民眾若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無法出門,可向健身房提出請假,且在停權期間不須繳納任何費用。(圖取自pixabay)

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不過仍有民眾需要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台北市政府提醒,民眾若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無法出門,可向健身房提出請假,且在停權期間不須繳納任何費用。

自主健康管理者想停權 仍被健身中心收費惹議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部分民眾因接到中央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通知,為遵守防疫規定必須待在家中,但向健身中心申請會員權暫停時,卻被健身中心依約收取手續費,而發生消費爭議。

被隔離不能去健身房 體育署:可請假、免繳費

法務局指出,經函請體育署研參後認為,防疫期間消費者如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必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依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0點第1項第6款規定,均屬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而無法使用健身設備,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業者辦理請假,並於停權期間,免繳月費、手續費等,會員權有效期間順延。

憂疫情不敢去?請假須依契約規定

另外,由於有消費者因擔憂疫情而向健身中心申請暫停會籍者,此不屬「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事由;業者如向消費者收取相關手續費,仍應以業者與消費者簽訂契約時,與消費者有約定者為限。

法務局說明,因疫情事屬突然,非雙方於締約前得以預見,而於契約中明訂其處理方式,為兼顧業者永續經營及消費者健康考量,體育署已將上述情形納入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中,以便日後此情事得據以依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