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小確幸 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8.2萬

張之晴 李詩健 報導  / 台北市

今年的基本生活費又調高,來到18.2萬,比起去年還多七千元,有史以來調幅最多的一次,等於明年稅又可以少繳一點了,預計增加27萬戶受惠,最高一家四口省稅的幅度,可以超過一萬一千元。

年底結婚旺季,不少人參加了一場又一場的婚宴,荷包大失血,沒關係,財政部趕來幫大家止止血,財政部長蘇建榮說:「不課稅的部分大概是18.2萬,比去年多了7000元。」部長蘇建榮親自公布減稅利多,因為2017年底實施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民眾的基本生活費用不用課稅。

計算公式依照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公布的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六成來計算,以2019年每人的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0.3萬元,六成算下來就是18.2萬元,財政部長蘇建榮說:「主計處所公布的108年度,每人可支配所得已經調升到30萬多,所以它的60%我們算下來大概是18.2萬。」

也就是說明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每個人都有18.2萬元可保障不被課稅,要是一家四口,省稅的幅度在1400元到1萬1千200元,調整幅度是歷年來最大的一次,估計增加27萬戶一共205萬戶可以受惠,讓不少家庭省了一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