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剩餘劑量可「混瓶施打」?羅一鈞解答了

疫苗剩餘劑量可「混瓶施打」?羅一鈞解答了 | 華視新聞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資料照)

王婕秋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各縣市疫苗陸續開打,但目前台灣的疫苗數量還是有限。指揮中心表示,疫苗開瓶後期限為6小時,為了避免浪費,醫護人員盡力在時間內用畢。不過針對集合各瓶的殘餘劑量,指揮中心不鼓勵「混瓶施打」,擔心混合過程中受到外界汙染,同時也會增醫護人員處理難度、增加負擔。

避免疫苗浪費可「混瓶施打」? 羅一鈞:不建議

疫苗1瓶份量為10人份,必須在開封6小時內使用完畢,就怕施打人數不足,造成醫療資源浪費。而針對是否可將各瓶殘餘的疫苗集合成一劑,再供人員施打避免浪費,對此,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17)日於記者會指出,「目前並沒有鼓勵這樣的做法」。羅一鈞說明,將剩餘量混合的過程並非標準的藥事執行程序,也會擔心混合時受到外界汙染。

應按照藥事執行程序 避免受到汙染

羅一鈞表示,「還是建議大家就一瓶既有的量盡量抽,抽到快要沒有的時候,就可以丟棄沒有關係」,指出若一瓶疫苗剩下0.2或0.1c.c.時,並不鼓勵混到其他瓶變成0.5c.c.擴充,這在處理上相當困難,也會增加第一線人員的負擔,因此就以一瓶既有的量盡量抽用,抽到沒有時就可以直接丟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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