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里長脫罩抽菸 替代役男面臨記過

黃種瀛 蕭鈺燁 吳建宏 報導  / 雲林縣

雲林北港鎮公所一名替代役男,因為看見里長在辦公室內脫口罩抽菸,他拍照檢舉,並大聲糾正里長,沒想到竟然被鎮公所以「行為脫序」為理由,研擬記過處分,替代役男忿忿不平表示「說真話有錯嗎?」公所表示,懲處不是因為他檢舉,而是他在辦公室咆嘯,不服從指揮,已經明顯超過替代役男職權。

兩名里長在室內脫口罩抽菸、泡茶群聚,役男看不下去,衝進辦公室大聲糾正里長,蔡姓替代役男說:「中央發布三級警戒命令,應該出門要戴口罩然後不要群聚,可是他們卻依然一樣,在辦公室裡面一群人脫掉口罩抽菸泡茶聊天,行徑實在太誇張。」役男表示,他曾經檢舉里長脫口罩抽菸,卻沒有下文,這次才會當面糾正,結果事後公所以役男「行為脫序」為理由,報請縣府研擬記過處分,役男憤慨表示,難道說真話有錯嗎?

蔡姓替代役男說:「防疫那麼辛苦那麼多人沒飯吃,然後一些人員穿防護衣暈倒的,這些人該怎麼辦,他們完全不在乎這些人的辛苦,何況他們是公務員。」公所澄清,懲處役男不是因為他檢舉,而是他衝進辦公室咆哮,言行脫序,還不服從指揮,已經超過替代役男的職權,如果審議懲處通過,役男要被記過三次,還要送回成功嶺輔導教育,雲林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陳良駿說:「提報到我們縣政府來做懲處的審議。」雲林縣議員廖郁賢說:「被記過就把你送回成功嶺,用這個來作為威脅這是好的現象嗎。」衛生局表示,2名里長脫口罩抽菸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各開罰3000元,並非沒有受理檢舉,而役男目前被調職,23日就要出席審議會說明,即使如此,他仍然堅持,自己做的事是對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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