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球評" 石明謹遭降級.罰20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政府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是知名的足球賽球評,他曾擔任電視台足球球評並且領車馬費,懲戒法院認定他觸犯公務員不得兼職等規定,判他降壹級改敘並罰款20萬元,對此他也做出回應。

判決指出,石明謹擔任足球賽球評合計190次,且領受報酬共283萬3850元,明顯就是公務員兼任其他「業務」,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相關規定,法官認為石明謹相關行為雖與警察職務無關,但足以讓民眾認為公務員不專心公務,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因此必須懲戒。

球評石明謹說:「那他就是單純看書面的資料來做出判決,那基本上對於裡面有些內容,我是希望能夠跟法官或者是相關的單位來說明,所以我的律師才會來提出上訴,我們會再第2層的時候再來做出我們的主張,如果你不違法的話你拿1萬或拿8千都不違法,你如果違法的話拿100塊也是違法啊,所以你不能因為說電視台給我的價碼比較高,或者是我去的單次的車馬費比較高,那就認定我是違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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