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過期4年改標再賣 業者4年獲利154萬

蕭雅心 邱顯雄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一對黃姓夫妻專門從事食品、中藥和香料加工品販售工作,疑似為了消化過期食品,竟將火鍋底料、花椒油等6項過期2到4年的食品,竄改有效日期後,再賣給數10家不知情的下游業者,初估4年下來,不法獲利超過154萬,遭到檢警查獲後,他們坦承犯行,並配合銷毀過期品,繳交320萬處分金,也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前,一定要選擇信賴的廠商,多一道稽核驗證,就多分保障。

檢調單位大動作搜索,來到這間公司倉庫,大箱大箱食品堆滿滿,這裡頭,就夾藏過期的產品,而且最久的是過期4年,就像這款火鍋底料,成份包含各種辣椒香料,但上頭的有效日期,是經過竄改後的假期限,這樣的商品,多達6項。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說:「金棗八仙菓火鍋底料十三香,花椒油紅薯粉絲等商品。」疑似因為消化庫存,經營食品中藥香料加工的黃姓夫妻,從106年到110年,將過期食品改標後,再賣給數十家不知情下游業者,初估4年下來,大賺黑心錢超過154萬,遭到檢警查獲後,他們坦承犯行,而實際致電當事公司,沒得到回應。

記者VS.當事公司說:「(你們公司的負責人都不方便出來說明)對,(因為就是)不好意思喔不好意思掰掰。」那究竟要怎麼分辨,買到的食材是否新鮮,其他火鍋料業者說:「如果它(火鍋料)過期不一定壞掉,只是口感會比較不會那麼好吃。」業者坦承不容易,但至少消費者,可以選擇信賴有品牌的廠商,多一道稽核驗證,可以為食安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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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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