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釋憲出爐 禁售自治條例無效!

廖翊庭 陳藝緯 報導  / 台北市

萊豬爭議釋憲結果出爐!行政院去年函告地方政府,禁售萊豬的自治條例無效!今(13)日下午,憲法法庭宣示判決,行政院的函告合憲,大法官解釋,食品安全管理,本來就是中央的立法事項,另外萊豬是食品、也是商品,進口管理權也歸中央管;無法交給地方因地制宜,對此不少提案的縣市首長表達遺憾但尊重結果。

司法院長兼任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說:「主文呢分三點,均屬合憲。」全台最大食安爭議,萊豬釋憲案,13日宣判,大法官認為,中央宣告地方自治條例無效,並沒有牴觸憲法,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說:「並未逾越憲法賦予中央,監督地方自治之權限範圍。」

前年底行政院函告,地方政府禁售萊豬自治條例無效,台北台中嘉義台南以及桃園,等地方議會,就提出釋憲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說:「首先單一國體制之下,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之立法權,仍應受憲法及中央法律的拘束。」單一國體制下,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立法權,仍應受憲法及中央法律拘束,大法官針對3大爭點提出解釋。

地方自治事項,不能牴觸憲法和中央規定,食品安全管理,本來就是中央的立法事項,至於不同縣市,如果各自設定肉品安全標準,可能會形成跨縣市商業衝擊,違反國內貨物自由流通,台南市長黃偉哲說:「因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法理之爭,那我們還是尊重,大法官會議的一個決定。」

嘉義市議員(國)張秀華說:「非常遺憾,他這樣子已經侵犯了,地方自治條例的一個精神。」遺憾中央地方分權,侵犯自治條例精神,萊豬案去年底公投輸了,自治條例聲請釋憲,又被宣告無效,其實不只萊豬,未來中央解禁日本核災區食品,也都可能受到影響,地方槓上中央,爭議恐怕還會繼續延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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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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