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快篩免自費 勞動部:「應」由雇主負擔

上班快篩免自費 勞動部:「應」由雇主負擔 | 華視新聞

鄒宗良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內疫情仍然持續蔓延,部分雇主要求勞工上班前需快篩,但快篩費用由誰負擔也衍生爭議。對此,勞動部日前表示,快篩費用應由雇主負擔。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尚志則表示,員工請防疫假,如未能及時收到隔離通知書,得於請假結束後30日內補提。

上班前要求快篩 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因應國內疫情進入社區傳播階段,部分雇主會要求員工上班之前要先快篩,不過費用由誰負擔也衍生爭議。為此,勞動部表示,雇主若基於營運目的及職場防疫需求,要求勞工接受快篩的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近期因疫情升溫,各地勞工局處接獲勞工陳情雇主要求上班前須快篩,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如非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必須」進行快篩檢驗之對象(例如未施打三劑疫苗之醫護人員、幼兒園及補習班之教師等),雇主不得強迫勞工進行快篩,亦不得因勞工未予配合而拒絕其提供勞務。如雇主基於自身營運需求,徵得勞工同意進行快篩,其費用「應」由雇主負擔,並建議雇主可考量改採居家辦公、分流辦公或其他人力調整等模式因應,以兼顧勞資雙方權益。

無居隔單仍可請假 30日內補交即可

王尚志日前於疫情記者會上表示,若勞工朋友確診,當然在隔離、治療照護的期間,可以請普通的傷病假,至於如果勞工朋友是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例如是同住家人,若未打滿3劑疫苗選擇3+4隔離,在居家隔離期間,前3天可以請防疫的隔離假,後4天自主防疫期間,快篩陰性即可上班,若仍感到身體不適,還是可以請病假,或是特別休假和事假。

王尚志說明,若一時之間沒有收到隔離通知書的話,可以先用自己或家人的健保快易通APP,或是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PCR陽性作為證明。若上述辦法取得的資訊,已經足以證明勞工請假理由,事實和日期也是明確的,就不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

勞動部也已經下達最新通函,讓勞工最晚可以在請假結束後的30日內,向雇主補提供隔離通知書,一些先前請假的勞工朋友還沒收到隔離通知書,也同樣可以在5月21日起算的30日內,補給雇主,完成請假手續。

勞動部呼籲勞資雙方都要為防疫共同努力。事業單位應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定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及本部訂定之職場安全衛生相關指引,採行防疫措施,以確保職場勞工健康安全;勞資之間如因疫情衍生出差或薪資爭議,可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協處。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