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也是中華民國人? 路燈電死男判國賠

廖翊庭 林志純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中國人也可以在中華民國申請國賠嗎?2018年一名中國籍的錢姓男子來台騎自行車環島,他在經過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時,被漏電的路燈電擊死亡!家屬要求高雄市府養工處賠償1165萬元,養工處則否認過失,並反駁「中國人」不適用國賠!不過高雄地院說,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判養工處要賠償463萬元,雙方都可以再上訴。

馬路上車來車往一支支電線桿佇立一旁,只是這看似一般的公路,竟然曾經因為路燈漏電釀成死亡意外,附近居民說:「騎腳車在那邊運動,就(電到)自己趴下去。」附近居民都還記憶猶新,畢竟被電燈給電死實在太反常,而且死者還是中國人,原來2018年中國籍的錢姓男子,來台騎自行車環島,但卻在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遭到路燈電擊發生電擊性休克送醫不治,家屬氣得對市府工務局養工處提告,並要求國賠1165萬元。

高雄市工務局養工處主秘李政穎說:「(事發)後警方有通知我們,陪同去做一個檢測有沒有漏電,當下是沒有漏電的情形。」養工處除了否認疏失,更認為死者是中國人,不適用國賠法,高雄地院則表示參照兩岸關係條例意旨,中國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認定養工處應賠償精神撫慰金等共463萬元,雙方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維持原審判決,死者家屬則持保留態度:「(若)市政府願意跟被害人家屬談和解的話,我們這邊不一定堅持上訴。」,律師劉韋廷說:「如果是外國人那必須要看看有沒有符合,各國的平等互惠原則,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二條規定,中華民國的人民,是包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律師也強調其實不管是哪國人,若在台灣受到侵害,只要符合平等互惠原則,都可以依法申請國賠,畢竟誰都不願意自己的家人命喪他鄉,只希望相關單位能給個交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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