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踢爆前公司違反勞基法 特休、加班費沒給足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有一名邱先生向華視新聞獨家爆料,大寮區的一間金屬製造公司長期壓榨勞工的血汗錢,他在公司12年,公司最多只給7天特休假,有員工做了快30年,最多只有14天假,員工如果加班,薪資單只有寫金額,不寫明細,明顯違反勞基法,而外籍移工更辛苦,公司居然只給他們「1個小時50塊」的加班費,這間公司2度因違反勞基法,被勞工局罰款,不過業者反駁,是因為主管沒有將加班細項往上呈報,才會出現誤會。

邱先生拿出一大堆資料,相當氣憤,要來踢爆前公司違反勞基法,邱先生說:「一共加起來12年多,全部都這樣啦。」拿出每月薪資單,加班費只寫著金額,卻從來沒寫過明細,痛批公司沒有依法給薪水,邱先生說:「我們只能說來上班的時候,昨天加班幾小時寫在這邊,12年半大概被A了大概45萬。」

邱先生表示,曾在高雄大寮區一間金屬製造工廠擔任董事長司機12年,員工們長期被壓榨,移工同事更辛苦,薪資單同樣有金額沒明細,甚至加班費公司只給他們50元,移工說:「我們的加班費每小時才50元,我在這裡工作快12年,每個月加班都超過100小時,所以公司少給我的加班費估計超過100萬元。」

還有員工年資快30年,特休假卻只有14天,問了會計後,對方回答,特休假最高就是14天,言下之意,不論工作20年、30年,就是只有14天。來到勞動部網站,這間公司曾兩度被抓到違反勞基法罰款,離職員工爆料,複查時,公司甚至要求會計做假資料,逃過勞檢。邱先生說:「吩咐會計,連夜趕工做假的薪資明細,沒想到勞工局竟然也被騙了。」

被爆料的金屬製造工廠位於高雄大寮區,業者解釋了,被爆料公司副總說:「這些主管他們覺得很忙我不願意這些加班申請書,而特休14天的部份請示(才能休),我不知道這2年主管們都沒提出,經過這些事情之後,才知道他們也不敢跟我講。」也提到,移工加班費只有50塊,是以前的事情,現在有以獎金方式補貼。

而根據勞動部的紀錄,企業最容易被開罰的前2名分別是,「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和「超時加班」,但員工想檢舉公司,又怕丟了飯碗,該怎麼辦?高雄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說:「請立刻跟我們勞工局連絡,那我們勞工局也會全程保密處理。」勞工局表示,如果面臨職場壓榨情形,請受迫者還是要勇於通報,才能讓其他員工得到公平的上班待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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