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演奏樂器又擴音 街頭藝人恐罰6千

黃種瀛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街頭藝人目的是給人們帶來歡樂,但選錯表演時間和地點,恐怕會產生反效果!台中這名街頭藝人,晚間9點多,選在七期住宅區公園內吹奏薩克斯風,還接上擴音喇叭,卻讓附近住戶沒辦法休息,整晚睡不著。我們也要提醒,若在非允許的空間表演,最重可開罰6000元。

晚上9點多寧靜的公園內,街頭藝人吹奏薩克斯風,一旁運動的民眾忍不住多看兩眼,演奏的地點,在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內的公園,周圍全是高級住宅,薩克斯風的樂聲透過擴音喇叭,在晚間格外刺耳。投訴民眾黃先生說,「從7點多一直吹到9點多啊,就很吵啊,禮拜五人家晚上要休息,你在那邊吹?這邊是住宅區耶!」

除了音響,還有發電機、燈光,表演設備相當專業,藝人面前還擺放打賞箱,但這裡其實並不是規定的街頭藝人表演空間,台中市文化局表演藝術科專員簡沛緹回應,「我們依據(管理)要點,是可以予以記點,那這樣的行為是可以記2點。」

如果街頭藝人違規記點滿9點,就會被取消執照,即使不是街頭藝人,在公園內也不能放打賞箱從事販賣或喧嘩行為,否則依法最重可罰6000元。台中市養護工程處科長王雅玲說,「如果(開罰),遇到對方不出示身分證件的時候,我們通常都會請警察單位協助。」

街頭藝人,目的是給人們帶來歡樂,但選錯表演時間和地點,恐怕只會產生反效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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