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游」玩防疫也要防溺 台中列11處危險水域

戶外「游」玩防疫也要防溺 台中列11處危險水域 | 華視新聞
台中市府觀旅局呼籲危險水域勿前往。(台中市觀旅局提供)

曾珮華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為了防疫,國人假日多往戶外景點去,天氣越來越熱,夏季是民眾前往溪邊、海邊戲水旺季,台中市觀光旅遊局特別公佈大台中危險水域,呼籲民眾不要前往危險水域游泳、戲水,做好防疫外的同時也要做好防溺措施。

大安海水浴場也在內 台中列11處危險水域

台中市觀旅局今(5)日公告包括大安海水浴場、石岡水壩周邊,與太平頭汴坑溪周邊蝙蝠洞、仙女瀑布水域等11處主要危險水域,屬於水流湍急、水域深淺不一、水下岩石多、小迴流區、漩渦、水面平靜而水下為深潭、有暗流及低溫等,易發生民眾靠近戲水失去戒心而造成溺水意外事故,台中市觀旅局表示,這11處危險水域在過去曾多次發生溺水意外事故,呼籲民眾勿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不要前往從事任何水域活動。

觀旅局特別指出,學生族群尤其容易忽略水域危險性,呼籲家長一起關心孩子的休閒活動,不要前往危險水域游泳、戲水或從事水域活動,務必前往合格且安全的水域,並請家長留意家中孩童課後活動的去向,防範可能發生的危險。

無救生員不得從事水域活動 勸導不聽將開罰

觀旅局提醒,從事水域活動除考量自身體能之外,無救生員或公告危險水域不能從事任何水域活動,相關單位會加強危險水域巡查。觀旅局局長林筱淇表示,每年4月起,都會同相關單位,針對台中主要危險水域執行不定期聯合稽查取締與勸導工作,108年度稽查91次,今年預計至少100次以上。

觀旅局表示,截至今日市府已稽查4次,針對違規者將開立勸導單、勸導驅離危險水域現場,如不聽勸導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如具營利性質者,處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觀旅局呼籲,除台中市公告之11處危險水域地點外,凡有豎立警告牌的水域都不得從事水域活動;此外,適逢汛期,夏季常有強降雨、驟雨發生,民眾應避免前往野溪、河谷溪流、海邊戲水游泳,以確保自身生命安全。

台中市11處主要危險水域地點

1.太平區頭汴坑溪一江橋附近水域、頭汴坑溪蝙蝠洞附近水域、頭汴坑溪仙女瀑布附近水域、頭汴坑溪靠近護國清涼寺之中埔三、 四號橋下方水域

2.烏日區烏溪、貓羅溪及大里溪等水域

3.大肚區大肚溪(高速公路橋下)水域

4.東勢區東勢大橋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

5.東勢區沙連溪觀瀛橋附近水域

6.東勢區大安溪大峽谷水域〈苗栗縣卓蘭鎮交界處〉

7.新社區及東勢區龍安橋、天福橋等附近之大甲溪水域

8.和平區谷關到麗陽段之大甲溪水域、谷關神駒谷溪底之大甲溪水域、天輪電廠下方之大甲溪水域

9.石岡區石區水壩集水區水域、石岡水壩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

10.豐原區自埤豐橋經大甲溪鐵橋至后豐大橋下游500公尺處之大甲溪水域、軟埤仔溪水域自角潭路角潭橋起至豐原大道止、葫蘆墩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圓環北路止、八寶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豐路止

11.大安區大安海水浴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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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列11處危險水域。(台中市觀旅局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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