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違停走車道 消防車後照鏡K頭不治

徐孟蘭 林品鑫 周大翔 報導  / 南投縣

千萬不要圖方便違停,很可能害人喪命,1名鄧姓男子,因為路邊轎車違停,走上車道,卻被經過的消防車的後照鏡打中頭部,送醫不治,法院認定違停駕駛和開消防車的消防員有肇事責任,判李姓駕駛徒刑3月,湯姓消防員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判決一出,消防員很沮喪,因為當時他是出任務返回隊上,疑似視線死角,才沒看到走在車道上的死者,消防局也力挺消防員,會請律師上訴。

108年11月,鄧姓男子走在路上,一輛違停轎車擋路,他繞過去走進車道,一輛消防車開過來,後照鏡猛力打中鄧姓男子的頭部,鄧姓男子當場摔倒,緊急送醫,鄧姓男子急救後,還是傷重不治,當時撞上男子的消防車,是出完救火任務返回隊上,疑似是因為視線死角,開車的湯姓消防員沒看到男子走在車道上,導致距離沒抓好,後照鏡打中男子頭部。

法官認為,雖然肇事主因是轎車違停,駕駛也被判徒刑3月,而湯姓消防員,也應該要看到違停車輛,並放慢車速,因此有過失判消防員徒刑6月。消防局表示,判決出爐後,湯姓消防員心裡很委屈,消防局力挺消防員,會協助他請律師上訴,也提醒民眾,不要以為違停只有一下子,因為意外發生就是一瞬間,是要負擔主要的肇事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