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音樂課師生爆衝突 校方:刪報告導致

黃種瀛 謝憲宗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一所高中,日前學生和老師在音樂課爆發口角,過程還被學生拍影片PO網,引發議論,校方特別開記者會強調,是老師認為學生的報告,超出課本教材範圍,而刪除了部分內容,學生因此抗議,並非外傳是學生在報告中用梗圖取笑老師,至於學生能不能在課堂上用手機錄影?能不能把內容PO網?校方和法界人士都有不同的看法。

高中學生VS.老師說:「照課文唸就好了啊,我們自己讀就好了啊,我們有需要做報告嗎,你這是對老師的態度嗎,現在的學生可怕到極點。」音樂課堂上,學生和老師爆發口角,老師情緒激動飆罵,被其他同學用手機拍下PO網,引發議論,而外傳導火線是學生在報告中,用梗圖取笑老師的長相,校方鄭重澄清。

高中教務主任彭佳偉說:「我們確認過是沒有(梗圖取笑)的,他的梗圖其實是另外一個,台灣的男歌手。」校方表示,是老師認為學生報告中的南管、北管樂器,還有牽亡歌的部分,超出課本教材範圍,予以刪除,學生才會用念課文報告的方式表達不滿,不過老師後來還是讓學生的報告檔案,完整呈現。

高中教務主任彭佳偉說:「(老師)她對於她個人的情緒控制不佳,她深感抱歉,她也願意鄭重的向學生道歉,同學他也有意願,要跟老師來溝通。」至於學生是否能在課堂上用手機錄影?法界人士認為,如果是為了教學方便就沒有爭議,但要是影響到上課,老師就有權利要求停止。

律師林瓊嘉說:「老師是以(課堂)管理者的身分,因為錄音錄影足以影響老師的教學,影響到其他學生的上課,是可以要求學生停止錄音錄影。」台中市政府教育局長楊振昇說:「(課堂上)手機的使用,還是有他的一個應該有的規範。」校方計畫召開會議,研擬手機使用規範,至於是否要懲處或汰換不適任的老師?校方表示,光憑影片無法斷定,必需召開校務會議評估,才能做出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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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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