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蘇揆表態:讓台新金不吃虧退場

羅立芸 潘建任 報導  / 台北市

針對彰銀經營權之爭,日前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台新金勝訴,而長達十五年的彰銀案爭議,該如何解決?行政院蘇貞昌首度表態,只有一個原則,就是不會把彰銀落到台新的手上。而台新金也表示願意配合「不吃虧」退場,希望盡快跟財政部和解協商。

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2004.12.08資料畫面)說:「希望我們能夠拿第一名。」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的第一名美夢,在2005年實現,用每股26元,拿下彰化銀行22.5%持股,成為最大民股,財政部則是第二大股東。

律師劉韋廷說:「在2005年扁政府的時代,彰銀當時是大虧的狀況,所以當時邀請了台新金,能夠入主彰銀,來解決彰銀財務上面的困難。」台新金在扁政府時期,獲得承諾取得彰銀經營權,然而政黨輪替後,馬政府時期財政部長張盛和,不支持台新金掌握彰銀經營權,和泛公股事業聯手加碼買進彰銀股份,最後台新金失去經營權,台新金則向法院提出,確認財政部和台新金要約存在之民事官司,日前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台新金勝訴。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我就只有一個原則,不會把彰銀落到台新的手上,它怎麼樣子做法,希望財政部希望好好的做,也不要讓台新金吃虧,大家好好商量。」行政院長蘇貞昌首度對糾纏15年的彰銀案表態,台新金也回應,願意配合不吃虧退場,希望盡快跟財政部和解協商。

外界認為,台新金退場彰銀有四種方式,分別是,一彰銀嫁公股金控,二國庫編列預算,買回台新金的彰銀持股,三財政部找各機構,團購台新金的彰銀持股,四彰銀發特別股,買回台新金的彰銀持股,再註銷股本。

律師劉韋廷說:「如果今天是高於市場行情去收購,有沒有圖利台新金的問題,如果低於市場或者是跟市場一樣,台新金願意虧損之前收購的價格來出售嗎,這些就會是將來,反而還會再產生諸多糾紛可能的問題。」退場方式不少,但每個方式都不容易,就看最後能不能有完美結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