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夢熊 榮昊北 報導 / 高雄市
十四歲被當成匪諜,坐牢六年的高雄市婦女孫學立,去年七月向政府申請冤獄賠償終於定案,高雄法院判決國家賠償346萬8千元,孫女士的家人說,金錢不代表一切,因為傷痕永遠都在。
民國38年被便衣特務以間諜罪當街逮捕的孫學立,當時還只是個14歲的流亡女學生,隨著政府遷到台灣,又被轉被送到綠島接受感訓3年,民國46年才被放了出來。
當時的小女孩縣在已經是65歲的阿嬤了,正在大陸探親掃墓;孫學立的先生對於政府的補償金並不太在意,因為太太身心受到的傷害是無法用錢來彌補的了。
一個14歲的小女孩,就這樣先後被折騰了好幾年。由於當時被逮捕時沒有任何證明文件,審理法官只能夠依照來台後的收押記錄計算,判給3百多萬元的冤獄賠償。(張夢熊 榮昊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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