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姊妹告父 討3340萬贍養費

徐俊相 翁乾晃 報導  / 台北市

  一對年僅十歲、十一歲的小姐妹,原本和父母移居英國,不過三年前父母離婚,父親單獨回台灣後,姊妹倆和媽媽跨海控告父親,要求高達三千三百四十萬的贍養費。您一定好奇這個贍養費的數字這麼高,又不是整數,是怎麼計算出來的。

  這起離婚官司,從英國告回台灣來,男方是這名周先生,還是英國色彩學博士,女方是這名身材瘦小的杜小姐。她控訴,八年前帶著兩個女兒陪先生到英國攻讀學位,不料卻在英國期間遭到丈夫暴力相向。英國杜拜法院判准兩人離婚,兩個女兒大的十一歲,小的十歲,跟著媽媽回到台灣,但居然都不曾上學,杜小姐拿出孩子的塗鴉上,上面充滿對父親的敵意。

  離婚後,母女三人在台南承租鐵皮屋,靠低收入戶補助度日。杜小姐決定打官司,向前夫求償三千萬贍養費。今天第一次開庭,男方周先生情緒顯得相當激動,夫妻之情蕩然無存,連小孩對他也充滿仇恨。對於離婚官司,周先生不想多說,一切看法官怎麼判,就怎麼辦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