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上節目 屬違規廣告?

徐俊相 黃逸卿 方起年  / 台北市

  從十二月一號起,所有政黨競選廣告都不得在媒體播放,到時候Callin節目找候選人當來賓,算不算違法?

  國親黨團今天前往中選會要求說明,中選會主委張政雄認為,還是必須依個案開會討論,才能認定。另外國親提出總統當選無效敗訴,今天再提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民進黨的足球不認輸篇,國民黨的民不聊生篇,根據選罷法,這些政黨廣告再過兩天通通不能在媒體播放,而每天說的口沫橫飛的CALL-IN節目找來候選人算不算廣告呢。還有倒數十天,越來越精采的造勢晚會,新聞包裝後播出,該不該罰,國親兩團請中選會說清楚講明白。

  中選會根據檢舉,必須經過審查委員開會討論,過去三年檢舉八十七件,已經開罰四十七件。另外國親提出的總統當選無效訴訟今天再提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當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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