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門檻3/4 等同少數可否決民意

修憲門檻3/4 等同少數可否決民意 | 華視新聞

夏德桔 陳華彥 報導  / 台北市

  任務型國代下週就要開會,立法院才通過國大職權行使法,已經被批評是立法怠惰,不料法案一通過,卻引發更大爭議。 原因是在野黨主張,四分之三的修憲複決門檻,也等於是極少數人,就可以輕易否決大多數的民意,缺乏正當性。到時候,三百位國代,在陽明山中山樓進行表決大戰,恐怕會引發爭端。

  回顧過去的修憲門檻,需要五分之ㄧ的國代提議,三分之二出席,並且需要四分之三的出席國代通過。以目前三百位國代來計算,如果要通過立委減半,門檻為一百五十人。而依照國大職權行使法的四分之三修憲門檻,則要兩百二十五位國代才能通過,比過去足足多出一點五倍。民進黨質疑這樣的門檻沒有正當性,許多歐美國家,像是丹麥,愛爾蘭等也都只實施二分之ㄧ的公投門檻,避免小黨作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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