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審宣判 扁具狀拒到庭

劉世怡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扁家四大弊案,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南港展館弊案及龍潭弊案,特偵組去年12月12日偵查終結,依貪污、圖利等罪名起訴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及黃睿靚等14人,歷經九個月的法院審理,九月十一日下午四點鐘將進行一審宣判,人被關在牢裡的陳水扁就曾表示,不願出庭聆判,因為他認為不可能會被放出來。

  

陳水扁多次到特偵組進行偵訊,去年11月11日,歷史上的這一天全民震驚,陳水扁戴上手銬,因為貪汙國務機要費又涉嫌洗錢,被送進監牢,從原本的國務機要費案後爆發洗錢案,南港展覽館弊案及龍潭科學園區弊案,四大案牽扯在一起,全都指著陳水扁和吳淑珍等人,收賄、圖利廠商,還把錢洗到瑞士去,檢方查出,陳水扁與吳淑珍,不但用假發票,真核銷的方式,共同詐領國務機要費,還製造假的犒賞清冊,假借慰勞同仁,一連作了假帳,總共詐領1億400多萬。期間又利用總統職權,讓龍潭科學園區,以先租後購的方式,與中間牽線的蔡銘哲、時任科管局長的李界木共同收賄,其中陳水扁與吳淑珍,分得1億新台幣及600萬美金。

  而檢方接連又查出南港展覽館弊案,吳淑珍透過中間人牽線,由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洩露評委名單的方式,收受標下南港展覽館廠商,郭銓慶交付的美金273萬5500元賄款,特偵組查出,陳水扁和吳淑珍連續A了國務機要費,收了大筆大筆的賄款,最後用兒子陳致中等人的帳戶,把錢洗到海外,目前還有12.7億在瑞士。

  特偵組起訴陳水扁等14人,並具體求刑,陳水扁求處國家嚴厲制裁,無期徒刑,吳淑珍方面,檢方認定她大肆干政,應從重量刑,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協助洗錢,應從重量刑,吳景茂、陳俊英協助洗錢,但自白認罪,減輕其刑,14名被告涉及扁家四大弊案,只有陳水扁一人還被關在牢裡,一審宣判後,陳水扁能重獲自由嗎,就連陳水扁自己都不看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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