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屏東縣
屏東縣議長賄選案,屏東檢方去年起訴議長周典論等10名議員及廖秋東等3名周的民間友人。當時檢方認定涉案議員全盤否認,為民主政治不良示範,求處主導的周、王、潘三議員5年到6年6個月不等刑期;其他接受招待顏金成等7議員則求處從重量刑;另協助招待而涉案的廖等三位民間友人也被求刑2年到5年不等刑期。本案一審屏東地院下午宣判周典論無罪。法官認定,查無周典論有到台中,或與王志豐等人有犯意連絡及行為分攤的證據,判決無罪。但議員王志豐和潘裕隆判5年,廖秋東判4年8月,林柏志判4年6月,議員李冀香、顏金成、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昭忠、陳美瓊判4年。
起訴書指出,周典論去年當選議員後,擬與議員王志豐搭配參選正副議長,因競爭激烈,即想賄選綁樁,與議員潘裕隆、王志豐及友人廖秋東謀議,由廖負責招待李冀香、顏金成、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昭忠、陳美瓊等議員到台中,吃、住、按摩及置裝等費用,均由廖秋東及友人林柏志或王志豐埋單。留宿台中時,王志豐先交付接受招待議員每人1萬8千元房費,22日晚在「逍遙閣」酒家飲宴時,還由周典論友人潘正裕發每人1萬至2萬元零用金。(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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