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是"人權" 前總統馬英九曾想立專法

羅立芸 薛松乾 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提出的同婚專法,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過關!事實上,同婚議題、涉及基本人權,不分藍綠都有人力挺,早在馬英九擔任總統的時候,就想過要立專法。前法務部長羅瑩雪,任內更想參照德國同性伴侶制度,草擬《同性伴侶法》,但都沒有成功。直到總統蔡英文上台,才完成立法。華視新聞也訪問到,前法務部長羅瑩雪,還原當時過程。

台灣爭取同性結婚33年,終於在5月17日,三讀通過同婚專法,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雖然同婚專法,是在民進黨執政任內通過,但其實國民黨執政時,也就有立專法的規劃。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任內曾經參照德國同性伴侶制度,著手"同性伴侶法"草案的擬定,對比現在通過的同婚專法,當時的《同性伴侶法》草案名稱,只用伴侶而不是婚姻的字眼,而現在三讀通過的同婚專法,也是採取比較折衷的方式取名,但在實質的內涵上,是明訂相同性別的二人,滿18歲可以登記結婚。

葉匡時表示,馬英九這邊的想法比較好的方法是推專法而不是在民法上修,而前總統馬英九任內也曾經想要立同婚專法,但最後並未成功,18號被問到,同婚專法通過,卻沒有再多談,同婚議題,有人認為攸關基本人權,不應該成為藍綠惡鬥,撕裂社會的爭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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