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成林鄭月娥暫修例「藉口」 法務部轟:推諉、卸責

台灣成林鄭月娥暫修例「藉口」 法務部轟:推諉、卸責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香港《反送中》至今已經一周,昨(15)日下午林鄭月娥宣布暫不修《逃犯條例》,林鄭月娥表示,台灣已經表明不接受現有修例,因此無修法急迫性,她說,修訂條例期間,與相關官員已經盡最大努力。但她承認與香港社會解說條例不足,許多市民對條例擔心不理解,產生猜忌。林鄭月娥認為,要讓社會盡快回復平靜,讓社會冷靜一下,因此宣佈暫緩條例,香港政府將全力聆聽民意。她也強調,現階段不可能撤回。

不過對於林鄭月娥將「暫緩修例」這件事情,把台灣變成她下台階的方式,把責任推給台灣,法務部駁斥:「港府以台灣不接受該逃犯條例引渡人犯做為口實暫緩修例云云,意圖模糊該條例違反人權疑慮的焦點,妄扯台灣的個案爭議,其推諉、卸責之舉,本部嚴正駁斥。」

法務部表示,香港政府以回應台灣所提司法互助與遣送嫌犯的請求做為藉口,驟然提出一個引發國際間高度質疑的逃犯條例,其修例方向逾越單純之台港間個案司法互助及逃犯移交,本部不予苟同,也絕不可能基於該逃犯條例,與香港進行任何逃犯移交事宜。

法務部重申,只有在確保人權及堅持平等、尊嚴、互惠之基礎上,才足以推動建立雙方司法合作機制,以落實司法正義之實現及彰顯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若捨此不為,罔顧民意,恣意妄為,即無從進行任何司法合作。

法務部說,台港間因欠缺司法互助機制,以致發生在對方管轄區域內的犯罪,無法合作共同打擊,台灣多次就各類犯罪案件向香港提出調查取證等之司法互助請求,均未獲港方回應。港女命案發生後,雖然台港兩地均十分關切此一案件,也都殷切期盼殺人的兇嫌受到法律制裁,但香港對台灣就此案所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迄今仍無積極回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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