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人權會組織法》三讀 蔡英文:繼續往前走

《監院人權會組織法》三讀 蔡英文:繼續往前走 | 華視新聞
(翻攝臉書 蔡英文 Tsai Ing-wen)

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會今(10)日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而今日適逢世界人權日,總統蔡英文表示,「紀念世界人權日最好的方式,就是用具體的行動,來深化人權的保障」。

世界人權日 立院三讀《監院人權會組織法》

蔡英文今日下午在臉書貼文說,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往後針對酷刑、侵害人權或各種形式歧視案件的調查,以及人權報告的提出,都將交給「國家人權委員會」來負責。蔡英文指出,設置專責機構來保障人權,這是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國內人權團體也已經倡議了許多年。

感謝立院努力 蔡英文:這一條路,會繼續往前走

蔡英文說明,3年多來,副總統陳建仁所主持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認真討論可行方案,協調各方意見,最終在世界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40週年這一天,順利通過新的人權法案。蔡英文除認為「別具意義」外,也特別感謝立法院的努力。她強調,人權是民主台灣最值得驕傲的價值,「這一條路,我們會繼續往前走」。

(翻攝臉書 蔡英文 Tsai Ing-wen)
(翻攝臉書 蔡英文 Tsai Ing-wen)

《監院人權會組織法》 盼落實人權保護、社會公平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三讀條文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立的目的,監察院為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的維護,奠定促進及保障人權的基礎條件,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之實現,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建立普世人權的價值及規範,依據《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規定,設國家人權委員會。

規定提到,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10人,監察院長及具有《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第1項第7款資格的監察委員7人為當然委員;主任委員由總統於提名時指定監察院長兼任,副主任委員由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互推1人擔任;國家人權委員會下設3組,研究企劃組、訪查作業組、教育交流組;員額編制約32人到45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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