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打槍陳水扁:犯貪汙罪、不得參選

中選會打槍陳水扁:犯貪汙罪、不得參選 | 華視新聞
中選會今日審議立委候選人,認定陳水扁不符資格。(資料照)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受一邊一國行動黨邀請,擔任不分區立委候選人,引發各界熱議。今(13)日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行委員會議,審定通過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及候選人資格,認定陳水扁出來參選一事,違反選罷法第26條第二款「曾犯貪汙罪經判刑確定」,因此取消陳水扁的參選資格。

區域立委412人登記 僅2人不符規定

中選會今天公布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及候選人資格的審定結果,在區域立法委員選舉部分,共受理登記計412人,其中符合規定者410人、不符合規定者2人;一位是台中市第4選舉區的王全中,「王員原為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108年10月1日起離職,依法官法第89條第1項準用第15條第2項、第3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7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另一位則是屏東縣第1選舉區的翁啓峯,「翁員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曾犯貪汙罪! 中選會:陳水扁不得參選

有關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部分,中選會說,此次計有19個政黨,提出217位候選人名單,其中全國不分區216人,僑居國外國民1人,符合規定者216人,不符合規定者1人,而此人正是一邊一國行動黨中順位第6的陳水扁。

中選會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2款規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因此陳水扁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18日候選人抽籤 31日公告名單

至於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以及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部分,中選會表示,分別受理登記計10人、11人,均符合規定。

中選會也提醒,符合規定的政黨、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中選會將於18日舉行政黨及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區域立法委員候選人則於同日由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舉行候選人姓名號次抽籤。中選會將於12月31日公告候選人名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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