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旗特權? 劉建國撤旗.謝淑亞插旗

華視新聞 吳烈安 林品鑫 吳建宏 雲林報導  / 雲林縣

選委會規定,立委候選人要明年1月1號,才可以開始懸掛競選旗幟,雲林縣政府還特別發出公文提醒,但綠營立委候選人劉建國說,自己按規定,撤下旗幟後,對手謝淑亞卻在同一個地方插上旗子,質疑身為雲林副縣長的謝淑亞,有特權!但謝淑亞解釋,旗幟是支持者掛上去的,一定會督促志工、趕緊撤除。

選委會規定,立委候選人要明年1月1號,才可以開始懸掛競選旗幟,雲林縣政府還特別發出公文提醒,但綠營立委候選人劉建國說,自己按規定,撤下提前懸掛的旗幟後,對手謝淑亞卻在同一個地方插上旗子,質疑身為雲林副縣長的謝淑亞,有特權可以不按照公文做事。

謝淑亞解釋,旗幟是支持者掛上去的,一定會督促志工趕緊撤除。雲林斗六崙背,街頭上隨處可見,國民黨立委候選人,謝淑亞的競選旗幟,這讓他的對手,民進黨候選人劉建國很不滿,因為雲林縣政府才發出公文,提醒立委候選人,要明年1月1號開始,才可以插旗子。

雲林立委候選人劉建國競總發言人江嘉慧:「它(雲林縣政府)就是嚴禁我們,就是一定要依照那個時效,1月1號才能插,所以我們,有一些剛好已經有插上去的,還是真的去收回耶」。

才剛撤下沒多久,就在同一個地點,看到謝淑亞的旗子,隨風飄揚,讓綠營質疑,是不是因為她沒辭職,還是副縣長,就有特權,不按照縣政府公文做事,謝淑亞出面澄清,旗幟是支持者掛上去的。

雲林立委候選人(國)謝淑亞:「是支持者自發性的行為,但是不管怎麼講,我們已經從發現問題之後,就立即馬上的透過所有的管道,有去把它拆除」。

雲林縣選委會強調,全國立委候選人都一樣,要1月1號後才可以掛旗幟,如果違法規定,最高可以罰到6000元,但是路邊的大型競選看板,只要符合建築安全法規,就可以懸掛,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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