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人死傷先關3天? 藍委提案遭批民粹、有人權疑慮

酒駕致人死傷先關3天? 藍委提案遭批民粹、有人權疑慮 | 華視新聞

吳茉荻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7)日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針對國民黨立委提案,酒駕、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應立即拘留3日並禁止接見通信,內政部對修法案表達疑慮,民進黨立委沈發惠更直批,完全是民粹、驚悚的修法。

藍委提酒駕、毒駕致人傷亡應關3天 內政部表存有疑慮

我國酒駕、毒駕事件頻繁發生,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許淑華、萬美玲、洪孟楷、呂玉玲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條文,明定車輛駕駛人若施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酒精含量超過規定標準,而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千元以下罰鍰,拘留期間應禁止接見通信,以增嚇阻之效。

內政部次長邱昌嶽在會中表示,在實務上,相關案件從警察移送至法院裁罰,平均需約30天,程序上不具即時性,無法或不能於酒駕當場抓起來直接關3天。此外,接見通信屬於基本人權,連在刑事訴訟法中都必須要有妨害羈押的情形才能予以限制,而《社維法》屬於處理情節輕微案件的法律,內政部對此存有疑慮。

綠委直呼修法一舉民粹 《社維法》不合時宜

另方面,民進黨立委沈發惠批評,此修法案比法院收押禁見還要嚴苛,即使刑事案件的羈押,也要有一定規定才可禁止其接見通信,連受刑人都不可這樣限制,怎麼能酒駕後就把人關三天,直呼「這完全是民粹」,是非常驚悚的修法。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指出,《社維法》是一部不合時宜,早就該總體檢、大修的法律,過去幾年都是小幅修正,導致《社維法》重蹈覆轍、疊床架屋,法條大量給予不罰條款、減法裁量權等,要求內政部在3個月內提出修法草案送至政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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