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權體制下處死1153人 這10軍法官判死最多!

威權體制下處死1153人 這10軍法官判死最多! | 華視新聞
(翻攝促轉會臉書)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灣在威權統治時期,壓迫體制參與者有誰?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今(21)日公布統計數據,10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判處大量的死刑,而終審判處死刑者共達1,153人,並探討為何「部分軍法官判死案件特別多」等等議題。促轉會將在26日上午10點舉辦「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

10軍法官威權時期大量判死 達1153人

促轉會表示,根據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最新的統計資料,有10位軍法官在威權統治時期判處大量的死刑,他們依序是:殷敬文、彭國壎、范明、周咸慶、王名馴、邢炎初、鄭有齡、甘勵行、陳慶粹、解寄寒。​​從資料庫上萬筆軍事審判案件中,終審判處死刑者共達1,153人。

「從這些名單可以看到什麼?」​促轉會指出,因為根據資料庫統計,警備總部軍法官在1956年以前約100名左右,而排名前10位的判死軍法官自1950年以來就出現審判紀錄,案件量累加的結果也使得部分軍法官判死案件特別多。​然而,最重要的原因則是軍法官們置身其中的環境。例如,總統蔣中正的批示到底如何操控軍法官們判處死刑?或如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政佑的研究指出,《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與第5條在解釋上的模糊空間,可說是開啟了政治犯生離死別的岔路。​

​促轉會說,《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也就是俗稱的「二條一」:唯一死刑,最常見的罪名是「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至於《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則是「參加叛亂之組織或集會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這些案件如何判決? 促轉會舉例

「這些案件國家如何進行判決?」​促轉會舉例,1952年5月,吳哲雄因《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遭到起訴,理由是他涉及民主自治同盟,並且閱讀《唯物論辦證法》與《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等書。審判階段,軍法官甘勵行認定吳哲雄「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以二條一、《刑法》第59條減刑論處。判決書到了總統府參軍長桂永清階段,則認為吳哲雄「僅多閱讀反動書刊參加集會或於談論中為匪宣傳」,建議改以第5條「參加叛亂組織」論罪。​

促轉會表示,但是當這份判決書最終送到蔣中正手上時,最終仍決定以二條一處罰被告,並且沒收被告財產。於是,閱讀反動書刊的吳哲雄處以有期徒刑15年,使得同樣的書籍閱讀行為,卻在解釋上有著截然不同的差別。

將「解碼壓迫體制」 促轉會更完整呈現軍事判決樣貌

促轉會在2月26日(星期五)舉辦的「解碼壓迫體制:台灣轉型正義資料庫研究成果發表會」,即將揭開數字背後的歷史。促轉會也說「發表會上將更完整呈現軍事判決的樣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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