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修法 逃漏稅最重罰5百萬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即將進入5月報稅季節,行政院院會今(15)日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保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包括滯納金的部分,加徵方式從「每超過2天」修正為「每超過3天」,才按滯納數額加徵1%。不過,逃漏稅的罰則提高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百萬元以下罰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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