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配戴"有候選人識別口罩" 中選會:違法!

投票配戴"有候選人識別口罩" 中選會:違法!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11月26日投票日,中選會規定,民眾進入投票所必須配戴口罩。不過要是配戴有候選人識別的口罩,是否違法?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上午表示建議避免。而下午,中選會正式發表聲明,不可以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之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進入投票所投票,依照選罷法第110條規定,違反者可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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