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現在信用卡很普遍,刷卡購物是很平常的消費習慣,高雄市就有一名婦女訂購國小學習教材分十二期從信用卡扣帳,但她以現金繳了第一期四千二百元之後,銀行竟然還是要再扣十二期的費用。
不只如此,寄來的教材也根本不是她原本訂的,氣得她今天一早帶著消保官到銀行抗議。如果您刷卡分期付費買東西,銀行卻要多收一期的費用,您可能會這位小姐一樣生氣。找上銀行一問三不知,就連業者來到現場不知所云被消保官修理。
更糟的是,東西寄到手上和原本訂的完全不一樣,還不能退。不但要多付錢,還得買自己不想買的東西,這種交易真的有夠離譜,消保官要求,業者得協調銀行至少得全額退費才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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