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偷手機 主動歸還求原諒

 / 新竹縣

  新竹縣一名國中生上個月在一家通訊行偷了手機,回家之後良心不安,隔天就把手機投回店家信箱,還寫了一封209字的懺悔信,說自己被貪念沖昏頭,請業者原諒他;不過由於業者已經報案,失竊又屬於公訴罪,這名少年只能祈求法官網開一面。

  這一支價值一六萬千元的手機,讓才十三歲的陳姓國中生上了寶貴的一課;華盛頓砍斷蘋果樹,因為誠實而得到諒解,而這名青少年坦承偷了手機,卻還是逃不過法律的制裁。陳姓國中生和同學來到新竹一家通訊行,趁老闆不注意偷了手機,半個小時之後老闆報警抓人,陳同學還沒落網就良心發現,隔天把手機和悔過書放回通訊行信箱,知錯能改,但為時已晚。

  道歉信的內容感動了手機行老闆,一開頭先坦承自己一時起了貪念而沖昏了頭、偷了手機之後複雜的心情,讓他相當難過;因為心中的罪惡感,使他本來想馬上歸還,但又怕被家人知道,所以選在一大早偷偷摸摸放回信箱。

  很可惜在還了手機之後,陳姓少年第二天就被抓到警局,大人對這個知錯能改的小孩感到不捨,連受害店家在看了信後,都自責為什麼不晚一天報警;但現在偷竊是公訴罪,也許法官會網開一面,讓華盛頓的故事在台灣也有圓滿的結局。(楊舜欽 賴文忠 莊明憲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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