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抓贓車開槍打死人 警局長道歉

 / 新北市

  台北縣蘆洲分局員警查贓車,卻開槍擊斃民眾,這到底是不是執勤過當。開槍的員警已經被調職接受調查,原定這名林姓員警要到死者靈堂上香,不過後來還是沒出現,死者家屬情緒激動,質疑警方態度反覆,是刻意逃避責任。

  這是被擊斃的吳廷男最後的身影,警車跟摩托車的距離只有不到一個車身,隨後在畫面外面,警方連開六槍,其中一槍剛好擊中吳庭男後腦,送醫不治死亡。案發三天,開槍的林姓員警避不見面,原本傳出要親自到被害人靈前上香,但最後來的卻是派出所長,家屬情緒激動,質疑警方誠意。

  重回案發現場,警方的說法是,先鳴警笛才開槍,但當時負責騎車的周姓男子卻說,根本就沒聽見警笛聲。其次,警方說當時雙方的距離有二、三十公尺,也遭到強力的駁斥,再看看彈著點,幾乎全部落在巷子底的大樓,似乎與警方說,六槍都是對空鳴槍的說法也有出入。

  目前檢方已經依業務過失致死,諭令林姓員警以二十萬萬元交保。下一步除了動用X光機驗屍之外,也要重建彈道,還原事實真相。(記者林承志、詹維耕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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