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8 12:00

今年第10個! 殺警王信福死刑定讞

陳建邦 報導  / 嘉義市

  十大通緝要犯王信福,二十一年前在嘉義只因為到卡拉OK店消費時,不滿老闆只顧招呼前往消費的兩名警察,卻沒有向他敬酒教唆手下開槍殺死兩名員警。這是台灣首起殺警案,最高法院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王信福死刑定讞,他是今年第十名被判死刑確定者,全國等待執行的死囚增加到四十九名。

  這名戴墨鏡的男子就是王信福,民國七十九年王信福是嘉義地方角頭,去一間卡拉OK店時,只因為不滿老闆顧著招呼已經下勤的兩名員警黃鯤受、吳炳耀,嗆聲說警察有什麼了不起,教唆手下槍殺兩名員警,造成當時震驚社會的重大案件。

  事後卡拉OK店改建成停車場,似乎就像是想把這件殺警命案,也埋進移平的土地內。但是法網恢恢王信福逃亡大陸十六年後,五年前持假護照從大陸返台,好不容易才被被警方緝捕歸案。

  法院審理殺警案,王信福一審至更二審都被判死刑,他不甘心繼續上訴,最高法院審酌王信福與兩名警員並不熟識也沒有結怨,竟教唆手下開槍殺人罪無可逭、情無可恕駁,回他的上訴判處死刑定讞。

  王信福儘管逃亡了十六年還是躲不過法律制裁,不過對死亡員警的家屬來說,這苦等二十一年才遲來的正義,已經喚不回死亡員警的性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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