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華視新聞昨天報導,台中一名女子,被保養品專櫃小姐鼓吹,以信貸方式,陸續購買72萬產品,她月薪2萬2千塊,要繳一萬五的貸款,泣訴美容公司強迫推銷,記者持續追蹤,公司主管沒有人出面,只讓第一線行政人員,阻擋拍攝,甚至把記者推出門,消保官清查,這家美容公司,發生過不只一次消費糾紛,有三件都是違法拒絕消費者退費。
不要拍,出去!這是美容公司,發生消費糾紛,面對記者的態度,和慫恿消費者買產品的嘴臉,完全不同,被迫推銷的小靜,月薪二萬二,被櫃姐慫恿,以信貸方式,陸續花七十二萬買面霜,其中五十萬,只做臉十七次,就說產品用光了。
美容公司第一時間強調,禁止櫃姐幫客人辦信貸,但從頭到尾,公司主管或者老闆,都沒有人要出面講清楚,消保官一查,這家公司不只有一次的消費糾紛,這兩年來有三件申訴,都是客人被慫恿消費後後悔,七天內要求退費遭到拒絕,雖然消保官介入後,都已經和解,但恐怕還有更多消費者,被強迫購買,默默認了沒有浮上檯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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