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08:55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婦人苦讀法律、洗刷10年冤屈!新北張姓婦人10年前被控騎機車撞人逃逸,但她堅稱當時人在市場擺攤,不在車禍現場,但法院採信3名目擊者看到的車號,認定張婦肇事,依過失傷害與肇逃兩罪、判她有罪定讞。
繳清23萬罰金後,張婦不甘心,10年來苦讀法律,獨自聲請再審7次,去年、終獲高院裁准再審,法院赫然查出,警方的原始報案紀錄上,警員首次回報的車號,前三碼是「DMX○○○」N和M的確很像,就這一個英文字母之差,逆轉改判張婦無罪。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苦讀法律 洗刷冤屈
離譜師開黃腔 批女學生胸部小
世界金牌拔河國手 為4萬酬勞運毒
逆向被攔心虛丟包 毒品全露餡
貴州暴雨! 停車場淘空陷進河
無差別攻擊! 壯漢抓人亂打亂咬
男女通吃! 網路男蟲騙財騙情
上個月才被逮 陸扒手團再犯案
地不平又刺眼 籃球場急改善
停車場當露營地 最高可罰百萬!
"資訊黃牛"猖獗 歌手籲勿上當!
訂餐廳先刷卡 臨時取消不退刷
才剛開放! 花蓮天空步道現裂痕
上一則離譜師開黃腔 批女學生胸部小
下一則航空業罷工 擬修法訂預告期
華視-中華電視公司
華視新聞APP
CTS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