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全國金融業、銀行員工會一名前理事長,多次在媒體前代表勞工、女性等弱勢族群發聲,但卻爆出性侵女秘書醜聞。據媒體報導,這名前理事長在2014年,受邀參加銀行企業工會舉辦的兩天一夜勞工教育活動,卻在飯店房間內,涉嫌性侵女秘書,事後女秘書掙脫,他竟表示「這件事情,我有錯,但是妳也有錯,因為妳太優秀了,而且長得很漂亮!」。但事件曝光後,他矢口否認罪行,最後法官據相關事證依違反「強制性交罪」,判他三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
據了解,該案審理期間,這名前理事長的律師表示,被害人案發後沒有立刻報警,隔日還和大家正常互動,不符遭性侵後的常情。但法官認為,性侵被害人的反應,會隨情況影響,認為女秘書第一時間選擇沉默很合理,此外,同行友人也證實,女秘書後來反應已經不如平常熱絡,甚至有人聽到該名前理事長對女秘書道歉、承諾賠償等言論。而根據診斷證明,女秘書案發後罹患「創傷症候群」,身體部分器官,也有疑似因為性侵所受傷害,法官依以上種種蹟證,認定前理事長性侵,同時痛責他曾任理事長等高位,竟還對下屬伸出狼爪,視女性性自主決定權如無物,犯後又飾詞否認、毫無悔意,實在無法原諒,重判3年兩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