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高雄市
痛哭失聲想到愛子,媽媽崩潰,她19歲的兒子,兩年前要去上課途中,撞上路邊這輛違停的轎車車門,摔飛出去又被公車輾過,後面目擊民眾嚇的大叫,當時轎車車主,買完早餐上車要關車門,男大生來不及反應才撞上,因此喪命。
兩年後一審判決出爐,車主涉嫌過失致死,判刑七個月,但輾過人的公車司機則因沒有肇責,獲判無罪,這結果家屬不能接受將要上訴,公車司機因閃避不及判無罪,而小轎車駕駛,以民事訴訟來看,判刑七個月不能易科罰金,刑責算重,到現在媽媽心情仍無法平復,對她來說不管判多重賠多少錢,兒子都回不來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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