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殺害女友 港男洗錢罪判29個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讓香港修訂逃犯條例的香港潘姓女子箱屍案,香港法院29日以洗錢等4項罪名,判凶嫌陳同佳29個月有期徒刑。

雖然陳同佳承認殺人,然而犯案地點在台灣,在台港雙方沒有司法互助之下,也無法把他引渡來台受審,香港檢方只能起訴竊盜和洗錢的部分。如果扣除陳同佳到目前為止被關押的13個月,要是他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最快能在刑期達到3分之2時,也就是今年10月中左右,就有機會獲得假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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