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三讀通過 場外4萬人見證

張之晴 薛松乾 胡琪俐 劉俊男 報導  / 台北市

5月17號是國際不再恐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挺同團體號稱有四萬名群眾到場外力挺!同性伴侶從24號開始可以結婚,手續就跟異性結婚登記一樣,也能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但不可以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對於跨國同婚也有限制,繼續帶您詳細了解。立法院外傘花朵朵開,挺同婚團體號稱有四萬人到場關心,5月17號國際不再恐同日的下午,行政院版同婚專法三讀通過,巧合的是台北的天空還出現「彩虹」。

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哽咽表示,終於等到這一刻!挺同人士難掩情緒激動,專法上路後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潘天慶說明,結婚登記本來就是書面,兩人以上證人加上登記,相同性別二人做的結婚登記就跟異性戀做的結婚登記一樣。

成立家庭之後要收養子女專法也有規定,潘天慶說明,可以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但不能收養無血緣,譬如說我的親生子女跟我有血緣關係的,那我的譬如說,我的男同性伴侶他可以來收養這個小孩,這個叫繼親收養,就是只能收養我的親生子女。

但跨國同性伴侶有限制,也不見得都能在台灣辦結婚,馬來西亞籍同志伴侶阿唐表示,在此想懇求台灣政府,可以讓我們這群跨國同志伴侶跟台灣人一樣跟我們台灣的另一半,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合法的依親居留。潘天慶說明,涉外人士法沒有修正只有在兩國都承認同性伴侶的才可以。至於繼承權利則準用民法,同婚專法在5月24號即將上路,挑戰才正要開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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