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爐夜縱火殺6親人 翁仁賢死刑定讞

黃佩華 施幼偉 報導  / 桃園市

3年前的除夕夜,桃園龍潭翁家人的團圓飯,卻成了一輩子的痛!最小的弟弟,53歲的翁仁賢,把事先買來的汽油潑灑在家裡內外,趁家人圍爐的時候,用一把火奪走6名親人的生命。而且事後完全沒有悔意,甚至還放話,如果有輪迴,要殺家人10幾次。最高院認定他的犯行,人神共憤、天理國法難容,罕見自為判決翁仁賢死刑定讞,這是這2年來,第一件判死定讞個案。

縱火燒死親人嫌犯翁仁賢沒有悔意,說得事不關己,在除夕夜縱火燒死正在圍爐的爸媽和親友,六條人命,翁家老么翁仁賢歷審三度被判死刑,最高院難得自為判決,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重判他死刑定讞,但家屬情緒還是很難平復。

這也是台灣近兩年以來第一件判死定讞個案,最高院認為翁仁賢預謀,潑汽油縱火形同無差別殺人,手段殘忍毒辣,人神共憤、天理國法難容,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犯罪,除了判翁仁賢死刑之外,沒有其他的選擇。傷害已經造成,父母親人都不可能再回來,燒燙傷的疤痕也難以抹滅;廢死聯盟認為,死刑定讞個案,要等到確認判決書內容,才能再做評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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