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倒塌求償 5被告判賠7億元

華視新聞 劉漢生 邱君萍 謝育炘 台南報導  / 台南市

2016年美濃大地震造成台南維冠大樓倒塌,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罹難者家屬與受災戶共170人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35億多元,台南地院歷經3年半審理終於做出判決,判5名被告需賠償7億1千多萬,但受災戶無奈表示,被告好幾位都已經脫產,賠償金他們可能一塊錢都拿不到。

發生在2016年2月6日凌晨3點57分的美濃大地震,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倒榻,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事後罹難者家屬與受災戶共170人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35億多元,歷經3年半審理,台南地院做出判決,另外懲罰性賠償2億9千多萬元,合計7億1千多萬元,跟求償的35億多差很多,代為訴訟的消基會表示,就是法官對"偷工減料"認知的落差,而這樣的判決,對災民受災戶來說都相當無奈。

這張就是維冠大樓,民國82年的計圖,被人指稱設計時結構有問題,檢方調查時還發現,大樓樑柱接合處層層的箍筋被偷工處理,以中拉力鋼筋取代高拉力鋼筋,造成拉力強度減少三分之一,甚至為了讓店面賣相好,還把AB棟1到4樓隔間牆打通,建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就因偷工減料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全被判刑5年徒刑,而這次的判決,是維冠大樓首件民事求償案件的宣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