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調解須先確認債權 北市勞動局促持續協商

遠航調解須先確認債權 北市勞動局促持續協商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遠航勞資爭議調解會於今(9)日召開,勞方共有966人申請(在職及離職員工),分4場進行,各場勞方代表約10餘人出席。因資方於3月5日已提報大量解僱計畫,預計解僱在職員工528人,故資方尚須確認勞方各項債權計算明細及解僱基準日,勞資雙方協議本月30日進行第二次調解。

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遠航雖然提報大量解僱計畫,但遠航不應認為大量解僱員工即可持續欠薪,本月5日為遠航與員工約定之發薪日,遠航依法仍應給付在職員工2月份薪資,連同積欠去年12月及今年1月份薪資,遠航積欠在職員工薪資已達3個月。因此,陳信瑜指示勞動局於調解會後仍進行勞動檢查,持續關心遠航給付薪資之狀況。

北市勞動局呼籲,遠航提報大量解僱計畫後,勞雇雙方應即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如無法達成協議,主管機關才會介入啟動強制協商程序。如遠航仍持續欠薪,並已與大多數勞工終止契約且未有營業事實,勞動局將主動協助員工申請歇業事實認定,並依據遠航營運狀況進行認定,以利勞工後續向勞工保險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程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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