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查未掛牌汽車 警拔槍喝斥駕駛下車

吳烈安 林品鑫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兩名員警巡邏時發現一輛轎車沒有懸掛車牌,一名員警立刻拔槍喝斥駕駛下車,但賴姓駕駛似乎不滿員警態度,大聲回嗆自己有行照,最後還是乖乖受檢,至於為什麼攔查沒掛牌的車需要拔槍,警方說,兩名員警的動作符合標準程序。

員警VS.賴姓駕駛說:「下車(你先告訴我我犯什麼罪)你人先下車。」員警拿著槍對準轎車,要求沒有懸掛車牌的轎車駕駛立刻下車,員警VS.賴姓駕駛說:「下車電話放下,你證件出來(我沒有什麼東西),你的車牌是車子哪裡來的(好好講話),車子哪裡來的(可以好好講話嗎),車子哪裡來的(我有行照啦),車子哪裡來的。」

賴姓駕駛看到兩名員警一人拿槍、一人拿著甩棍,似乎不滿他們的態度大聲回嗆,讓已經把槍放回槍套的員警,手又放回槍套上,員警VS.賴姓駕駛說:「我合理懷疑你是贓車,(我知道你是合理懷疑),(如果我不是的話你這麼兇我要去弄你),(剛才的行為)我合理懷疑(你舉槍舉槍),(我沒有幹嘛你舉槍什麼)我弄你什麼,(你沒告訴我危害什麼沒關係)沒關係。」

在員警喝斥下,駕駛雖然還在抱怨,但自知理虧,乖乖受檢,警方調閱車籍資料,發現這台車根本就已經被註銷,不該開上路,彰化分局五組組長楊士漢說:「註銷車輛無牌行駛於道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以下。」

至於為什麼攔查沒車牌的車需要拔出手槍對著轎車,警方說,當時員警持槍是要警戒,避免駕駛開車脫逃,也強調兩名員警的所有動作都符合攔查的標準程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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