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重裁!嫌50萬元交保 增列7條件

綜合報導  / 台南市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身亡,鄭姓嫌犯因為被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對此台南高分院5月1號撤銷交保裁定,發回嘉義地方法院。

如今最新的判決出爐,一樣以5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並且要遵守七項條件。需要遵守的項目包含,必須先至醫院評估有無需要住院治療的必要,即使沒有住院的期間也要每週前往精神科就診,由醫生追蹤精神狀況,且每三個月就要再重新評估住院的必要性,停止羈押期間,也不能有任何刑事犯罪的行為等七項條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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