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維持裁定增7條件 嫌需立即就診

陳建邦 邱君萍 許文男 潘建任 報導  / 台北市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嘉義地方法判鄭姓被告無罪,並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指出被告雖然患有思覺失調症,但是辨識及控制能力沒有完全喪失,如果交保後重新步入社會,將會造成人民恐慌,嘉義地院審理後,仍舊維持被告50萬交保裁定,但新增交保後必須立即就診等七大條件,然而,現在檢方決定再抗告。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裕翔說(資料畫面):「依刑法第19條規定判處無罪。」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嘉義地方法院,考量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一審判無罪讓全台嘩然,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另外針對鄭姓被告50萬交保,檢方也提出抗告,指出被告雖然患有思覺失調症,但是辨識及控制能力沒有完全喪失,如果交保後重新步入社會,將會造成人民恐慌,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撤銷交保發回重審,不過嘉義地院仍舊維持原裁定,但附帶限制住居,交保後必須立即就診,沒有住院期間每週回診,每三個月進行評估,有無住院必要等七大條件。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裕翔說:「要求被告密切就醫以確保精神狀況的穩定,並且必須每週向本院呈報就醫的情況,如果有任何違反的情形就會再執行羈押。」不過檢方認為重裁交保程序有問題,而且交保金額過低,因此二度提抗告。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說:「7個項目對被告而言它並沒有強制的拘束力,法院發現被告沒有去就醫,依照被告目前的狀況那要找他來就醫,或是找他來再行羈押是有困難的。」而這起刺警案的判決,總統府表示,蔡總統支持檢方上訴決定,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判決讓人失望與錯愕,會支持上訴。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犯罪者他是因為故意或過失沒有治療,那這個故意或過失是不是也有責任,也是應該在判罪量刑上做參考。」嘉義地院一審無罪判決,加上50萬交保裁定,引發爭議,目前地院等收到檢方上訴書,全案將進入二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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