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涉賣假包詐17萬 二審判2年半

莊雨潔 張容輔 報導  / 台北市

藝人丁小芹先前因為涉嫌賣假名牌包、收款又不出貨,遭到不少買家控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依加重詐欺罪判她三年六個月,二審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改判兩年六個月,不得易科罰金,而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丁小芹的上訴,因此全案定讞,不過有不少網友認為,這判刑似乎有點重。

藝人丁小芹說:「希望可以得取你們被害人的原諒跟諒解,拜託了對不起。」在鏡頭前不斷鞠躬道歉,希望能夠獲得受害者的原諒,說起整起事件是在2015到2016年間,丁小芹在網路平台賣精品,許多人下標購入事後鑑定是假貨,甚至還有人匯款根本沒收到東西,詐騙17萬多元一審新北地方法院開庭時,認定丁小芹先前也有賣假貨的經驗,重判3年6個月,二審則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丁小芹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丁小芹已知悔悟、家境困難,因此改判2年6個月無法易科罰金,也不符合緩刑要件,而最高法院日前也駁回丁小芹的上訴,因此全案定讞。

丁小芹早期以偶像歌手出道,後來換跑道換了身分成為美妝和穿搭達人,然而歷經2009年開店倒閉,2012年也爆發網拍賣東西有消費糾紛,重創形象,然而這判決消息一出,有不少網友留言,認為這判刑似乎有點重,但法界人士解釋這樣的結果還在合理範圍,律師說:「如果說你是利用網際網路,或者是公開的方式,去犯這個詐欺的行為的話,因此有加重處罰的規定,但因為她犯13條罪,如果單純用加法來看的話,可能最後總刑度會到八年多,那這一次法院它判的總刑度是兩年六個月,還是屬於符合法律範圍內的一個決定。」然而曾經的偶像歌手,如今卻因為賣假貨、得入監服刑,還是讓人不勝唏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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